<div>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原名称为“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种子站”,成立于1978年,2009年更名为“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种苗管理总站”,机构规格定为正处级。站内设执法科、质检科、行业科和综合科。主要职责为:(一)负责贯彻、落实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编制全区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管理。(二)依法监督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活动,组织和指导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,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苗生产(经营)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。(三)负责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、检验工作和承担区内种苗质量仲裁检验。(四)负责全区种苗工程项目、良种基地建设管理。(五)负责林木种质资源的管理,组织、指导林木品种选育,林木品种审定和种苗先进技术、林木良种的引进、繁育、推广等工作。(六)组织落实救灾备荒林木种苗贮备任务。(七)负责全区育苗生产技术指导和宏观管理,种苗信息调度、余缺调剂。(八)负责林木种苗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及技术交流。(九)承办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/div> <div> <div></div> <p> </p> </div>